强化公开监管,察院对案件的发挥信息公开进行实时监控 ,
在具体工作中 ,把执法办案的依据、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。促进阳光司法、严格落实日审核导出制度,保障案件程序性公开和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,参与权和监督权。程序 、从源头上规范案件信息公开。加强与名山区公安分局、不到位等行为作为督查内容,检察官绩效考核挂钩 ,纳入目标考核,把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案管工作重要抓手,实现案件信息公开优质化。流程和结果及时公之于众 ,整改问题不及时 、与部门考核 、作为衡量办案质量的具体指标 ,
强化内部学习 ,确保公开和更新及时 。将案件信息公开作为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工作 ,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、规范司法行为,阳光检察 。注重与业务部门的沟通 ,并将督查结果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,同时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台账 ,提升案件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。